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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食品准入证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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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介绍:

“QS”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证的简称,是国家从源头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

量安全水平,具备规定条件的生产者才允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具备规定条件的食品才允许生产销售的一种行政监管制度。

QS”主要包括三项内容:

1、对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

对于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的生产条件、能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准予生产获证范围内的产品;未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准生产相关食品。这就从生产条件上保证了企业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

2、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

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法律义务,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对于不具备自检条件的生产企业必须实施委托检验。这

项固定适合我国企业现有的生产条件和管理水平,能有效地把住产品出厂质量安全关。

3、对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食品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识制度

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这样做,便于广大消费者识别和

监督,便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监督检查,也有利于促进生产企业提高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责任感。

QS标志认证的范围

国家质检总局决定,2005年1月1日起,对糖果制品、茶叶、葡萄酒及果酒、啤酒、酱腌菜、蜜饯、炒货食品、蛋制品、可可制品、焙

炒咖啡、水产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13类食品实施QS制度。

另据国家质监总局公告,从2006年9月1日起,对糕点、豆制品、蜂产品、果冻、挂面、鸡精调味料、酱类等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

场准入制度。这次启动的新七类食品是第四批QS食品。截至目前,QS食品已达到35种。

QS许可证的申领进度

申请阶段

15个工作日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

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

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20个工作日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审查阶段

40个工作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

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10个工作日(1)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0个工作日(2)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质量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

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10个工作日(3)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质量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发证阶段

15个工作日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质量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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